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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教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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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学院印章管理办法

  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印章管理,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本办法所指的学院印章是指学院公章和学院党总支印章。

二、印章的适用范围。学院党总支印章用于以学院党总支名义制发的文件、公函、报表、证明、证书和其他材料;学院公章用于以学院名义制发的文件、公函、报表、证明、证书、介绍信、合同、协议和其他材料。

三、印章的管理。学院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印章管理第一责任人。学院印章由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,严格入柜保管。

四、印章的使用审批。印章的管理者要做好使用登记,准确记录使用人、经办人、用印时间、用印事项、用印类型及用量。使用学院印章必须经学院领导签字审批后,到综合办公室用印。

五、印章的授权使用。常规业务使用学院印章,可由学院领导授权业务部门审批用印。业务或岗位人员变动后应重新授权,授权书由综合办公室存档备案。

六、公章管理使用必须做到准确、及时、严格、保密。各事项的公章使用必须要有登记记录,责任人不得私自处理。

湖南大学体育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9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