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大学体育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
根据《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》和《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(湖大研字[2010]10号),结合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组织管理机构
(一)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学院复试事项的重大决策、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。
组 长:李晓东
成 员:王祚亮 韩湘平 黄文武 吴江萍
秘 书: 赵辉
(二)成立以院-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,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,并受理考生的举报、投诉事宜。
组 长:周宁玉
成 员:陈玉清 王征
二、专业综合面试工作细则
(一)招生复试工作原则
1.坚持科学选拔、全面考查、客观评价的原则,确保生源质量。
2.坚持公平公正,接受学校、考生及有关部门的监督。学院设立监督举报电话(0731-88822463),随时接受投诉和举报。
3.坚持以人为本,增强服务意识,维护考生利益。
4.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、认真负责,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,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,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报请学校追究责任,严肃处理。
(二)复试形式及计分标准
复试形式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、外语听力测试和以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为重点的专业综合面试。复试总分分值240。
1、专业课笔试,闭卷,满分100分,考试时间2小时,考试科目见《湖南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》。
2、外语听力测试,满分20分。考试时间30分钟。
3、专业综合面试,满分120分。其中:
(1)外语口语测试,满分10分;
(2)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,满分40分,(每名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、论文等);
(3)专业综合知识测试满分50分,(每名学生接受教师提问,回答3-5个问题);
(4)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,满分20分,(每名考生选择1-2项运动项目按要求完成动作);
4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。
三、拟录取办法
1、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进行录取工作,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2、复试成绩不合格(即专业课笔试、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低于144分)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3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,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四.调剂复试录取方案:
我院接收校内教育学科的合格生源进行调剂复试。
五、心理测试及资格审查工作时间安排:
心理测试时间地点:3月23日上午8:30-9:30地点:南校区前进楼308室;
资格审查工作时间:3月22日上午9:30-11:00地点:南校区体育馆二楼会议室。
六、专业综合面试地点
专业综合面试时间地点 :3月24日上午8:30-12:00地点:南校区体育馆二楼会议室。
湖南大学体育学院
2013年3月11日
最近更新 ( 2013-03-14 )